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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点推行“购租同权”

作者: 撰写时间:2017-08-19 点击率:

试点开发商自持住房用于租赁、试点“商改租”、推行“购租同权”……8月18日,《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明确通过一系列举措逐步提高群众租房比重,形成结构合理的住房体系。

  今年7月,国家住建部正式将南京等12个城市确定为全国发展租赁市场的试点城市。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认真研究并出台了该《方案》。

  发展租赁市场,需要大量租赁房源。《方案》提出,将探索政府划拨建设、企业新建自持、配建、改建、闲置住房出租等多种供应模式。全市建设或筹集租赁住房不低于50万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加大租赁用房供地力度,新增一批租赁房源。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各区(园区)可结合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实际,利用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等的自有土地新建一批租赁住房。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试点开发企业自持住房用于租赁,试点低效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商改租”也是我市筹集房源的渠道之一,不过企业申请改建需要满足消防、通风、卫生等一系列基本居住条件,同时区域内的商业用房要确实处于过剩状态。

  8月18日出台的《方案》还明确,将逐步推进“购租同权”,建立承租人权利清单,承租人未来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各方面内容。

  据悉,我市将建立全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对于在该平台挂牌的房源,房管部门将通过房产交易管理系统全面核验房屋的权属状况,确保房源信息真实准确。同时建立形成“三级政府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租赁服务监督延伸到社区。今年将在栖霞区和仙林街道全面应用与试点,在此基础上向全市推广。

  据悉,我市将发展一批国有、混合所有制及民营等多种供应主体的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2017年国有规模化租赁企业不少于14家。安居集团和东南集团作为市级平台参与试点,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各明确一家国有平台参与试点,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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