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正式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政策作者: 撰写时间:2017-08-19 点击率: 7月20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十四条,主要规定了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的职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力投放、路权和停车保障、施划禁停区域、车辆标准、企业运营服务要求、资金安全、用户义务与责任等内容。 今年3月,《意见(草案)》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4月,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作为牵头起草部门,组织召开多场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听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消协、消费者代表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汇总、梳理、采纳。此后,学习研究了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并借鉴兄弟城市的文件和做法,对我市文本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 下一步,各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将根据《意见》规定,各司其职,共同引导和规范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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