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 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工作的通知作者: 撰写时间:2017-08-19 点击率:
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各区法制办: 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我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查工作组织 成立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组,由翁宁副巡视员任组长,成员由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以下简称市级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市法制办、部分区法制办、各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受邀专家组成。 邀请省法制办、市人大法制(工)委、市检察院、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组成专家组;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各区市场监管局分别选派1名熟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组成互评组;另邀请2名市特邀执法监督员、4名区法制办工作人员参与此次案卷评查工作。 二、评查范围和方式 本次案卷评查范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各区市场监管局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执法案卷。 评查采取抽查方式选择案卷,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要求报送案卷目录供评查组抽取案卷:1、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抽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各4卷,共计8卷;2、各区市场监管局抽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各4卷,共计8卷。 本次评查由书面案卷评查和网上案卷评查两部分组成,采取专家评查和市区行政执法机关互查的方式进行。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各区市场监管局抽查案卷进行网上案卷评查。 三、评查标准 1、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 2、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南京市市场(食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试行)》和《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标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1号) 4、南京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试行办法; 5、南京市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6、南京市市级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7、南京市市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四、评查时间 1、8月4日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向市法制办报送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目录(电子稿)以及参加评查人员名单。各区由区法制办报送。 2、8月9日前根据抽选结果向市法制办上报案卷。 3、8月10日、8月11日互评组进行评查。 4、8月15日专家组进行评查。 5、8月16日前,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向市法制办上报各区市场监管局网上案卷评查结果。 五、评查结果运用 市法制办将对各方评查意见进行梳理整合,反馈各单位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各相关单位通报本次案卷评查整体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执法目录和卷宗报送工作,选派业务熟练的人员参加案卷评查工作,保证此次评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参评单位法制机构于2017年8月4日前,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目录》(附件1)、《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目录》(附件2)、《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员名单》(附件3)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504室)。
联系人:朱孔彬,电话:68786930,邮箱:43266902@qq.com 吕 品,电话:68786952,邮箱:252879060@qq.com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