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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撰写时间:2017-08-19 点击率: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1月上旬,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68号,以下称《实施意见》)要求,对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

去年9月以来,特别是《实施意见》印发后,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建立“两单两库一表格,平台加细则”,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随机抽查初见成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结合自身特点,立足工作实际,从随机抽查相关基础工作抓起,并适时组织开展实际抽查,取得初步成效。市建委结合实际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去年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督查中积极开展随机抽查,通过使用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做到全程留痕,并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被抽查主体的信用评价记录向社会公示;市交通局积极通过试点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去年12月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分别对随机抽取的13家港口企业的港口经营许可资质和21家汽车维修企业的开业条件等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市国土局区分土地类和矿产类检查事项的不同情况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在制定的《市国土资源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开展随机抽查的职责分工;市安监局突出安全生产特点,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一制作了执法检查表格,要求执法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抽查时如实填写,积极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等。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开展随机抽查中遇到的问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针对随机抽查覆盖面可能缩小的问题,市工商局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抽查,对特定事项和对象开展定向抽查,对市场主体信息公示采取不定向抽查;针对执法人员不熟悉随机抽查的问题,市经信委利用“经信大讲堂”平台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中山陵园管理局等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使大家尽快熟悉随机抽查工作的流程和方法,推进工作有效开展;针对随机抽查可能出现重点不突出的问题,市环保局及时调整重点和一般污染源的抽查比例,使重点污染源被抽取概率提升至80%,一般污染源被抽取概率降为20%,并坚持随机抽查与专项整治、一线执法与二线支援、分片管理与跨片执法相结合,提升了执法效能;针对随机抽查经费缺口较大的问题,市食药监局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前将随机抽查经费需求纳入财政预算等。

三是坚持创新引领,监管水平逐步提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胆创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手段优化随机抽查工作,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市工商局自行组织开发了“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嵌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提高了随机抽取的效率;市环保局积极构建“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系统”,结合郊区和开发园区“分片管理”模式,在系统中设置自由分组功能,保证了执法检查人员抽取的随机性,同时在系统完成随机摇号后自动生成排班表,自动发送短信到执法检查人员的执法终端,防止了“通风报信”情况的发生,体现了随机抽查的突击性;市卫计委设计了随机抽查系统,并将系统随机抽取形成的第一批双随机抽查清单等相关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体现了执法的公开性。

二、存在问题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一种创新,我市各单位工作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与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比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并明确。本次督查中发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有关单位引起重视并尽快整改。

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少数单位重视不够,工作机制尚未健全,落实工作要求不够积极主动,在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等方面存在畏难情绪,等待观望,没有及时完成;部分单位在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时标准不高,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未按要求及时印发执行;个别单位在接受督查时尚未明确责任处室等。

二是实际抽查尚未全面开展。目前一些单位的随机抽查工作还停留在纸面上,虽然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但还没有实际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少数单位随机抽查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发挥随机抽查“抽查个别、了解全部”“处罚一企、警示一片”的作用。

三是公开工作落实还不到位。不少单位尚未按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栏公开相关信息;部分单位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比较单一,缺少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的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年初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宁委发〔2017〕3号)对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切实把这项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要对照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对照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对本次督查中查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要加强对区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也将加强督查,推动全市执法检查水平全面提高。

二是要鼓励探索创新,健全工作机制。要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先行先试,正确理解和处理日常监管与随机抽查的关系,在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倡导自选动作,进一步优化随机抽查的配套制度机制;要完善随机抽查结果公开机制及运用机制,加强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要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定实施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提高执法效能,减少对守法诚信主体的干扰;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信息技术,研究适合不同监管对象的不同检查方式,科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要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案例教学、组织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点、方法和技巧,促进大家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提高开展随机抽查的能力素质;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扩大宣传面,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和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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