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首页 法制信息 依法行政 政府立法 执法监督 行政复议 党建园地
当前位置:行政执法监督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示

关于2015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撰写时间:2016-05-31 点击率:

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宁依法办〔2016〕2号



关于2015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

评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查活动共收到行政执法案卷447卷,其中35家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单位)报送237卷,11个区、4个园区和功能区、9个景区和窗口地区报送210卷。总的来看,今年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单位)的案卷质量较往年整体上有新的提高,行政执法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执法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单位)都非常重视抓好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在细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对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案件都能够严格按照省程序规定的要求实施。参加案卷评查的案件都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权或听证权、作出决定、及时送达等,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二)  实体内容清楚准确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单位)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均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调查取证质量明显提高,调取的证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能够作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取证视野扩大,获取的照片、副本等证据均有当事人确认,并有文字说明和执法人员签名;询问笔录都经过被询问人确认、逐页签名。适用法律总体正确,能具体到条、款、项、目。

(三)  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得到普遍重视

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单位)根据《南京市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现行有效行政执法权的行使,细化量化裁量标准,明确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能够通过充分说理来论证处理结果的理由、依据和内容,特别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遇有减轻、从轻、不予处罚等情形时,执法案卷中都有当事人的申请以及案审会合议记录,有力地防止了行政权力的滥用。

(四)  文书制作、立卷归档等方面明显进步

与往年相比,绝大多数参加评查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卷面更加整洁,卷内文字书写清晰,目录填写规范,材料排列有序,归档及时,案件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案卷归档等都较为规范,相关档案材料也比较完备。

二、存在问题

评查发现,少数行政执法机关(单位)的案卷质量提高不明显,依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 立案审查决定方面

个别案卷中办案人员未写明立案的意见和依据,承办机构、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写明意见及签名;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制作不严谨,字迹潦草,忽视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询问等原始证据、直接证据的收集,调查取证缺少被处罚对象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进行了相关调查取证的部分案卷没有调查终结报告;有的案卷无案件处理审批表或填写不规范;有的案卷集体讨论事项记载不规范,有的案件达到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标准而未及时移送刑事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二)  执法文书规范方面

部分行政执法案件行政执法人员仅有签名、没有书写行政执法证件号码,个别行政许可案卷现场核查人员没有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有的实际为复印件的案卷材料没有加盖原件存放单位“与原件核对无误”的确认印章;部分案卷文书文号编写不准确,甚至存在同一部门的执法决定书编号规则不一致的情况;部分单位在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期内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个别单位对行政处罚相对人权利救济途径告知不全;少数单位在新《行政诉讼法》生效后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书中告知起诉期限时未更改为6个月。

(三)  案件结案审批方面

案卷无结案审批表或填写不规范,案件承办人未写明建议结案的理由,承办机构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填写具体意见和签署日期;有的单位没有受理、结案等材料,无法全面反映案件办理的全部过程,不具备执法案卷的基本要件。部分案件仅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当事人是否履行或者实施(包括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方面的文书材料。

(四)  执法案卷装订方面

有的执法机关(单位)在案卷装订时仍未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有的卷内目录未标注对应页码,案卷也没有逐页编写页码;有的案卷名称表述不全,不能反映案卷内容;有的案卷装订线处没有立卷人签章或加盖归档专用章;有的案卷材料排序不正确等。

三、相关要求

针对案卷评查中所暴露的问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载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单位)要以案卷评查活动为切入点,完善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保存和查阅程序,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制度。要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以此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  查找差距,落实整改

要以本次案卷评查为契机,严格按照《南京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试行办法》、《南京市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南京市市级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南京市市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等规定,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一次全面复查,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原因,并对照评查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达到查找问题、纠正不足和规范执法的目的。

(三)  加强培训,规范操作

此次案卷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出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基础不扎实,运用法律法规不熟练,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影响了整体执法水平。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教育培训制度,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讲座、研讨交流、案例分析、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希望被评为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先进单位和优秀案卷的单位再接再厉,努力再创佳绩,并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积极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附件:2015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先进单位和优秀案卷名单



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先进单位和优秀案卷名单



一、先进单位

1.行政区(6个)

玄武区、江宁区、鼓楼区、秦淮区、浦口区、高淳区

2.园区和功能区(2个)

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景区窗口地区(3个)

南京地铁集团(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南京市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4.市级行政执法机关(12个)

市农业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版权局)、市卫生局、市环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优秀案卷

(一)区级行政执法机关(单位)优秀案卷(50件)

1.行政许可案卷(15件)

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溧运交道许字〔2015〕000203

溧水区烟草专卖局  宁烟专许准[2015]320124005565号

浦口区民政局  浦民非许准字[2015](85)号

江宁区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15]7-6-1

鼓楼区卫生局  鼓卫准字[2015]第0462号

玄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玄安许案[2015]022号

玄武区民政局  玄民管许准字[2015]51号

秦淮区文化局  (宁秦)文许字[2015]第010号

雨花台区文化局  宁雨娱(游)许决字2015年001号

秦淮区卫生局  秦卫准字[2015]第0370号

高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苏(宁)安经字(高)00118号

建邺区文化旅游局  宁建文(网)许字[2015]第7号

高淳区建筑工程局  2015年度第3201250201505270101号

栖霞区交通运输局  栖交道许字[2015]00032号

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特殊工时行政许可2015001号

2.行政处罚案卷(15件)

玄武区环境保护局  玄环罚字[2015]16号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玄工商案[2014]01883号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鼓食药监餐立字(2015)第015号

高淳区农业局  高农(农药)罚[2015]2号

建邺区环境保护局  建环罚字[2015]15036号

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合)药行罚(2015)16号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雨花台)食药监药案源[2015]4号

溧水区环境保护局  溧环罚字[2015]23号

秦淮区物价局  [2015]宁秦价检案5号

高淳区环境保护局  高环罚字[2015]3号

雨花台区城市管理局  宁城法雨行罚字(2015)第4000006号

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宁)食药监械罚[2015]2号

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建邺)食药监妆罚[2015]1号

六合区城市管理局  宁城法六行罚字(2015)第910807号

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浦市监案字(2015)第00057号

3.行政强制案卷(10件)

玄武区城市管理局  宁城执玄行决字[2014]957号

鼓楼区城市管理局  宁城法鼓强申字(2014)第001号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雨花台)食药监药查扣[2015]3号

高淳区环境保护局  高环罚字[2014]63号

鼓楼区城市管理局  宁城法鼓强措字(2015)第092377号

秦淮区城市管理局  宁城法秦强措字[2015]第02356号

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浦口)食药监药罚[2015]1号

高淳区国土资源局  高国土资执强申[2015]1号

建邺区城市管理局  宁城执建强执字(2015)第4号

江宁区城市管理局  宁城法江强措字(2015)第渣0011号

4.行政征收案卷(5件)

雨花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雨计征[2015]7号

玄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玄计征委字(2015)01号

栖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栖计征决字(2015006)号

鼓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鼓计征决字(2015)031号

建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建计征决字[2015]008号

5.其他案卷(5件)

玄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计划生育扶助编号:010161

秦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秦计生决字(2015)第0249号

雨花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苏3J32011400009)

建邺区司法局  建援民决字[2015]第70号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第2015085号

(二)园区和功能区优秀案卷(7件)

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宁化交道字[2015]001037号(处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宁城法浦行罚字(2015)第5036号(处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宁高新环罚字[2015]6号(处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20100201504132001(许可)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宁经管委(2015)30号(许可)

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沿交道许字2015070003号(许可)

麒麟科技创新园开发建设管委会  320115201509220201(许可)

(三)景区和窗口地区优秀案卷(10件)

南京湖南路山西路地区管理委员  宁城法鼓行决字[2015]第16009号(处罚)

中山陵园管理局  中陵罚字[2015]001号(处罚)

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宁城执玄行决字[2015]第594号(处罚)

中山陵园管理局  ZSLGG2015001号(许可)

南京地铁集团(南京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  宁轨罚字[2015]第31号(处罚)

南京地铁集团(南京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  宁轨罚字[2015]第30号(处罚)

南京市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宁交客罚[2015]50250号(处罚)

湖南路山西路地区管理委员会  宁城法鼓行决字[2015]第16005号(处罚)

新街口步行区管理办公室  宁城法秦行罚字[2015]第300014号(处罚)

夫子庙管理局  宁城法秦行罚字[2015]第160001号(处罚)

(四)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单位)优秀案卷(50件)

1.行政许可案卷(20件)

市民政局  宁民非许准登字(2015)第10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宁防许易字[2015]第073号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苏新广电许[2015]247号

市交通运输局  宁交路许字[2014]10015号

市农业委员会  宁农许决字(2015)第538号

市卫生局  宁卫准字[2015]第0189号

市商务局  宁投外管批[2015]89号

市气象局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5005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房销字第2015100023号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械经准许(150230)号

市国土资源局  宁国土资预审函[2015]317号

市规划局  地字第320105201510177号

市烟草专卖局  宁烟专许准[2015]第320132003802号

市商务局  宁投外管批[2015]19号

市教育局  20153220142003415教师资格认定

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  宁无办字[2015]13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00078

市园林局  宁园资许准字[2015]51号

市环境保护局  宁环建[2015]9号

市工商局  公司设立[2015]第03060001号

2.行政处罚案卷(20件)

市城市管理局  宁城法总行决字(2015)第Y009号

市农业委员会   宁农(种子)罚[2015]3号

市烟草专卖局  宁烟处[2015]第3201030094号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京)食药监械罚[2014]35号

市卫生局  宁卫医罚[2015]20003号

市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  宁安监监管四处罚字[2015]第(14)号

市公安局  直公(特)行罚决字[2015]13号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工商案[2014]01863号

市物价局  [2015]宁价检案3号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宁)文广新(文物、版权)罚决字[2014]第061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宁)质技监罚字[2015]23号

市国土资源局  宁国土资执决[2015]4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住建决字[2014]第51号

市盐务管理局  (宁)盐政一般[2015]第Y1502043号

市物价局  [2014]宁价检案21号

市交通运输局  宁交路七罚字[2015]00243号

市体育局  宁体处[2015]1号

市旅游委  宁旅罚字[2015]1号

市商务局  商务当罚字(2015)第1号

市地税局  宁地税宁罚[2015]117号

3.行政强制案卷(5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京)食药监药查扣[2014]39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宁)质技监罚字[2015]1号

市交通运输局  宁交路七路罚[2015]00246号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宁金管决字[2014]第006号

市水利局  宁水限拆字[2015]5号

4.其他案卷(5)

市环境保护局  扬子石化2014年收费台账目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确认案卷[2015]3250号

市水利局  宁水征字[2014]2号

市地税局  宁地税稽二处[2015]11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YDZS-2015264

主办: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址:江东中路265号C座四楼、五楼 联系电话:025-68786937,025-68786953
  版权所有:@2007-2008 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苏ICP备 11035418号
技术支持:南京擎天科技 [ 信息平台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