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首页 法制信息 依法行政 政府立法 执法监督 行政复议 党建园地
当前位置:法制快讯

南京市政府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作者: 撰写时间:2017-12-19 点击率:

南报网讯(记者刘晓)12月18日上午,市政府举行法律顾问委员会成立会议,25位法律专家被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从当天起正式履职。市长缪瑞林为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并讲话。他强调,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委员会专业优势和参谋作用,凝聚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强大合力,推动法治南京建设再上新台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以安出席会议。

缪瑞林在讲话中,对各位受聘专家学者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南京建设表示感谢。他指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行动,对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对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南京建设、提升依法治市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是《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目的就是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行政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和顾问作用,真正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到实处,推动全市行政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法治化。

缪瑞林强调,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法律顾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市落地生根、全面开展,为法治南京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要认真履责、勇于建言,各位法律顾问要当好依法行政的坚强卫士,当好科学决策的参谋智囊,当好沟通百姓的桥梁纽带,切实发挥好“把关”“外脑”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市政府法制办要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着力做好法律顾问履职的服务保障,不断拓展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出成果、见成效。

会上,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代表杨登峰、马健作了发言。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负责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法性审查,参加重要经济项目、重大事项的法律论证等。委员会委员面向全国选聘,采取组织推荐和定向邀请相结合方式,分别从省市机关和部门、省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邀请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从知名律师事务所遴选知名执业律师。


主办: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址:江东中路265号C座四楼、五楼 联系电话:025-68786937,025-68786953
  版权所有:@2007-2008 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苏ICP备 11035418号
技术支持:南京擎天科技 [ 信息平台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