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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鲍陈主任一行到市公安局调研指导交管立法工作

作者: 撰写时间:2017-12-04 点击率:

     12月1日上午,南京市法制办公室主任鲍陈带领法制办法规处、文件备案审查处负责同志,来我局调研指导《南京市非机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秉德接待了鲍陈主任一行并主持召开座谈交流会。
    会上,市公安局王秉德副局长介绍了当前我市电动自行车的发展现状,分析了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开展《办法》修订工作的必要性、急迫性。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市《交通秩序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升全市交通文明水平,提出了在《办法》修订中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新式号牌发放以及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形成交通文明齐抓共管氛围等系列措施的立法意见建议。
    市法制办鲍陈主任对全市公安机关近年来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开展《办法》修订以及市局前期的调研准备工作给予充分认可,要求法制办法规处、文件备案审查处加强与公安机关联系、沟通,希望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调研,科学合理安排起草进程,制订出具有南京特色,富有前瞻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的规章草案,为全市政府立法工作树立示范,以良法善治服务全市交通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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